第一條 合約適用之範圍
乙方提供甲方線上遊戲服務及其他相關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甲乙雙方關於本服務之權利義務,依本合約書條款之約定定之。
甲方瞭解一旦甲方按下「我同意」之按鍵,即表示甲方已經詳細審閱並瞭解本合約書的所有條款達三日以上,並願意完全遵守本合約書與本遊戲相關之遊戲管理規章、規則。於此,提醒甲方:如果甲方是限制行為能力人(滿七歲但未滿二十歲),甲方必須取得法定代理人(如:父母、監護人)之允許始得註冊成為會員;若甲方為無行為能力人(未滿七歲之未成年人),則請由甲方的法定代理人代為註冊申請。甲方對本合約書之同意及其他意思表示,均視為已取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或符合法律行為之要件。
另為促進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全發展,並保障其相關權益,甲方瞭解本平臺的遊戲最低級別屬於「遊戲軟體分級管理辦法」分類標準下之「保護級」,最高級別屬於「遊戲軟體分級管理辦法」分類標準下之「限制級」。一旦甲方按下「我同意」之按鍵,即表示甲方已符合相關法令對使用本級別之服務的年齡要求。
甲方及其法定代理人應先檢閱本遊戲各該網站是否有保護個人資料的隱私權政策,再決定是否同意提出相關的個人資料;甲方之法定代理人並應持續叮囑兒童及青少年不可洩漏自己或家人的任何資料(包括姓名、地址、電話、電子郵件信箱、照片、信用卡號等)給任何人,也不可以單獨接受網友的邀請或贈送禮物而與之見面。如甲方因洩露自己或家人之資料給其他第三人或與網友見面致受到任何損害或引發任何爭議,概與乙方無關。甲方及其法定代理人應謹慎選擇合適網站供兒童及青少年瀏覽。未滿
12歲之兒童上網時,法定代理人應全程在旁陪伴,12歲以上未滿20歲之青少年上網前亦應斟酌是否給予同意。
第二條 合約之內容
以下視為本合約之一部分,與本合約具有相同之效力:
一、乙方有關本服務之廣告或宣傳內容。
二、費率表及遊戲管理規則、規章。
前項合約內容相互間有衝突者,應為消費者有利之解釋。
第三條 名詞定義
一、 線上遊戲:係指甲方透過網際網路連線經由乙方所架設之網路伺服器,使甲方得與其他不特定之多數人同時連線進行遊戲之軟體。
二、 遊戲網站:係指由乙方為提供本遊戲服務所建置之網站。
三、 遊戲點數:係指甲方依照乙方所定之付費方式所換取,作為支付甲方服務對價之單位。
四、 遊戲管理規則:係指由乙方訂立,專供為規範遊戲進行方式、會員遊戲行為守則等相關規則。
五、 遊戲歷程:係指甲方進行本遊戲時,乙方電腦系統可得提供之電磁記錄。
六、 暫停遊戲權限(凍結):係指以限制登入遊戲網站或暫時限制遊戲帳號使用權利等方式,暫時禁止甲方使用本網站所提供之本服務。
七、 外掛程式:係指非由乙方提供,足以影響或改變乙方線上遊戲之運作、營運、進行方式為目的之程式,包括一切非人為操作可達成之結果。
八、 必要成本:係指乙方為履行本契約而已支出之成本或已給付予第三人之費用。
九、 永久:本合約中所涉及之永久期限,乃係以伺服器持續開啟而言,故日後一旦伺服器關閉則即為終止日,從而排除永久之適用。
第四條
服務範圍
本合約所提供之服務,係由乙方提供網路伺服器,讓甲方透過網際網路連線登入進行本遊戲。但不包括甲方向網際網路接取服務業者申請接取網際網路之服務,及提供上網所需之各項硬體設備。
一、提供個人註冊資料
1. 在申請乙方帳號時,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是及時、詳細及準確的個人資料;
2. 所有由甲方提供的個人資料將被乙方用來作為識別甲方和其他用戶的依據;
3. 如果甲方所提供的個人註冊資料與事實不符,或已變更而未及時更新,或有任何誤導之嫌,導致乙方無法為甲方提供或進一步提供本服務,乙方將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修改註冊資料
甲方可以在任何時候,通過乙方官方網站提供的會員服務或乙方公佈的其他途徑,更新或修改甲方申請註冊時所提供的資料。
三、個人資料的披露
為了向甲方提供本服務,甲方同意授權乙方以乙方認為適當的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甲方的註冊資料。但是,乙方不會公開甲方的姓名、住址、通訊地址、電子郵件、帳號、密碼等個人資料。除非:
1. 甲方允許乙方揭露這些個人資料;
2. 有關法律法規或行政規章要求乙方揭露甲方的個人資料;
3. 司法機關或行政機關基於法定程序要求乙方揭露甲方的個人資料;
4. 在緊急情況下為保護其他用戶和社會大眾的人身安全,需要揭露甲方的個人資料。
乙方將採取商業上合理的方式以保護甲方的個人資料的安全。乙方將使用當時科技通常可以獲得的安全技術和程序來保護甲方的個人資料不被未經授權的訪問、使用或洩漏。對於非因乙方提供本服務時未維護其自身電腦系統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未採取合理措施儘速回復電腦系統遭受的破壞或運作異常、遊戲程式漏洞、乙方的疊忽而造成甲方帳號的丟失或個人資料的洩漏,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又因乙方提供本服務時未維護其自身電腦系統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未採取合理措施儘速回復電腦系統遭受的破壞或運作異常,或因遊戲程式漏洞致甲方受損時,乙方應依甲方之受損害情形,負損害賠償責任。但乙方證明其無過失者,得減輕其賠償責任。
第六條 帳號與密碼之使用及保管
1. 此處指的是甲方註冊成功的帳號及密碼。
2. 請瞭解帳號在註冊之後不可變更,而密碼可以通過乙方提供的服務進行修改;甲方對於甲方的帳號及密碼的保管以及使用該帳號和密碼所進行的一切行動負有完全的責任。
3. 請勿將帳號、密碼轉讓或出借給他人使用。因為甲方的保管疊忽或其他任何個人行為導致甲方的帳號或密碼遭他人非法使用及因此所衍生的任何後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 乙方應於契約終止後三十日內,保留甲方之帳號與電磁紀錄。契約非因可歸責甲方之事由而終止者,甲方於該期間內辦理續用後,有權繼續使用原
5. 前項期限屆滿時,甲方仍未辦理續用,乙方得刪除該帳號及附隨於該帳號之所有資料,但法令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6. 任一方發現第三人非法使用甲方之帳號,或有使用安全遭異常破壞之情形時,應立即通知對方。乙方接獲甲方通知,或乙方通知甲方後,經甲方確認有前述情事,乙方得暫停該組帳號或密碼之使用權限,並更換新帳號或密碼予甲方。
7. 前項情形下,若甲方之帳號在異常期間所產生的遊戲中虛擬貨幣或虛擬物品的損失的,乙方在收到甲方返還請求并核實實際損失情況后,返還甲方相應的虛擬貨幣或虛擬物品,但可歸責於甲方者,不在此限。
第七條 帳號與密碼遭非法使用之通知與處理
1. 甲方如發現帳號、密碼被非法使用,且遊戲電磁紀錄遭不當移轉時,應立即通知乙方查證,經乙方以檢視IP位址是否為甲方未曾使用過之位址方式查證確認後,乙方得暫時限制相關線上遊戲使用人就本服務之使用權利。
2. 乙方應於暫時限制遊戲使用權利之時起,即刻以書面或電子郵件通知持有前項電磁紀錄之第三人提出說明。如該第三人未於接獲通知時起七日內提出說明,乙方應直接回復遭不當移轉之電磁紀錄予甲方,不能回復時可採其他雙方同意之相當補償方式,並於回復後解除對相關線上遊戲使用人之限制;惟乙方有提供免費安全裝置(如防盜卡、電話鎖等)而甲方不使用者,乙方得直接回復遭不當移轉之電磁紀錄予甲方。
3. 持有第一項電磁紀錄之第三人不同意乙方前項之處理,乙方得依報案程序,循司法途徑處理。
4. 乙方依第一項規定限制甲方之使用權時,在限制使用期間內,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費用。
5. 甲方如有申告不實之情形致生乙方或其他線上遊戲使用人權利受損時,應負一切法律責任。
第八條甲方的權利
1. 甲方可以根據本合約以及乙方不時更新和公佈的其他規則使用本服務。
2. 甲方有權在使用本服務期間隨時向乙方提出與本服務有關的意見、建議及申訴,乙方應於接獲申訴後15日內回覆處理之結果,並應於遊戲網站上標明 24小時服務與申訴之專線或電子郵件地址。
3. 如果甲方不同意本合約條款,或對乙方後來更新的條款有異議,或對本服務不滿意,甲方可以選擇停止使用本服務。如果甲方選擇停止使用本服務、則乙方即不再對甲方承擔任何義務和責任。
4.甲方得於開始遊戲後7日內,以電子郵件或書面告知乙方解除本合約,甲方無需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並得就未使用之儲值向乙方請求退費。
5.乙方應保存甲方之個人基本遊戲歷程紀錄(包括儲值記錄、登入/註銷 IP、登入/註銷時間、物品獲取/消耗記錄、遊戲幣獲取 /消耗記錄、遊戲進度記錄、交易記錄)以供甲方查詢,保存期間為30 日。甲方得以書面或網路至乙方服務中心申請調閲個人遊戲歷程,且需提出與身分證明文件相符之個人資料以供查驗,查詢費用每次為新台幣壹百捌拾元,由甲方負擔。乙方接獲甲方之查詢申請,應提供前述所列之甲方個人遊戲歷程,並於七日內以光碟或磁片等儲存媒介或書面、電子郵件方式提供資料。
第九條甲方的義務
1. 甲方同意按照乙方不時發佈、變更和修改的本合約條款及其他規則接受並使用本服務,甲方不得通過不正當的手段或其他不公平的手段使用本服務或參與乙方活動。
2. 甲方不得干擾乙方正常地提供本服務,包括但不限於:
(1)攻擊、侵入乙方的網站伺服器或使網站伺服器過載;
(2)破解、修改乙方提供的客戶端程序;
(3)攻擊、侵入乙方的遊戲伺服器或遊戲伺服器端程序或使遊戲伺服器過載;
(4)製作、使用、發佈、傳播任何形式的妨礙遊戲公平性的輔助工具或程序(外掛);
(5)利用程序的漏洞和錯誤(Bug)破壞遊戲的正常進行或傳播該漏洞或錯誤( Bug);
(6)干擾或阻礙他人使用本服務。
(7)違法蒲集他人之個人資料。
(8)其他不符合法令規範之行為。
3. 甲方必須保管好自己的帳號和密碼,由於甲方的原因導致帳號和密碼洩漏而造成的後果均將由甲方自行承擔。
4. 甲方僅能以一個單獨的個人的身分使用本服務,甲方不能利用本服務從事商業目的的活動,也不能利用本服務進行銷售或其他商業目的的活動。
5. 甲方需對自己帳號中的所有活動和事件負責。甲方須遵守有關Internet訊息發佈的有關法律、法規及通常適用的 Internet一般道德和禮儀的規範。
6. 甲方的遊戲帳號、遊戲角色,以及與乙方產品相關的論壇暱稱不得包含本協議二十二條第4項第 5款所禁止發佈的內容。
第十條隱私保護
1. 若法定代理人(如父母、監護人)希望未成年人(滿七歲但未滿二十歲)得以使用本服務,必須取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始得申請註冊;若甲方為無行為能力人(未滿七歲之未成年人),則請由甲方的法定代理人代為註冊申請。在接受本服務時,應以法定代理人身分加以判斷本服務是否適合於未成年人。乙方保證不對外公開或向第三方提供用戶註冊資料及用戶在使用網路服務時存儲在的非公開內容,但下列情況除外:
(1)事先獲得用戶的明確授權;
(2)根據有關的法律法規要求;
(3)按照相關政府主管部門的要求;
(4)為維護社會公眾的利益;
2. 乙方可能會與第三方合作向用戶提供相關的網路服務,在此情況下,如該第三方同意承擔與乙方同等的保護用戶隱私的責任,則乙方可將用戶的註冊資料等提供給該第三方。(注:目前並不存在该第三方,如有符合本條约定的第三方,乙方會根據實際情況向用户公開該第三方信息)
3. 在不透露單個用戶隱私資料的前提下,有權對整個用戶數據庫進行技術分析並對已進行分析、整理後的用戶數據庫進行商業上的利用。儘管對用戶的隱私權保護做了極大的努力,但是乙方仍然不能保證現有的安全技術措施使用戶的技術訊息等不受任何形式的損失。